“網(wǎng)戀”有風(fēng)險,“轉(zhuǎn)賬”需謹(jǐn)慎

張月 鐘超達(dá)   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·客戶端   2025-01-02 11:07:02

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1月2日訊(通訊員 張月 鐘超達(dá))2024年12月30日,范女士及其家屬來到沅陵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,將一面印有“人民公安為民解憂 辦案神速盡顯警威”的錦旗送到民警手中,感謝民警讓其9萬余元“完璧歸趙”。

原來,去年9月,范女士在抖音上認(rèn)識其網(wǎng)戀對象何先生并互加微信。在聊天中,何先生稱自己是某名校高才生,范女士遂產(chǎn)生好感,隨后雙方以線上聊天的方式開始了交往。期間,何先生以各種理由多次向范女士借款,范女士因沉浸在“戀愛旋渦”中,便大方向何先生轉(zhuǎn)賬共計9萬余元。借款后,范女士多次提出線下見面,何先生均以各種理由搪塞,見此情形,范女士便要求何先生退還借款。一開始何先生信誓旦旦地表示,自己一定會把錢還清,可半年時間過去了還沒有任何要還款的意思。于是,范女士懷疑自己遇到了電信詐騙,遂與家屬來到城東派出所報警。

2024年12月27日,在接到范女士的報警后,城東派出所馬上開展工作,經(jīng)過一系列調(diào)查取證,基本排除范女士被電信詐騙的可能性。民警積極與何先生取得聯(lián)系,在民警的教育和勸說下,何先生從最初逃避問題到答應(yīng)按時還款。目前,何先生已將所有欠款還清。

責(zé)編:瞿云

一審:鄧嘉利

二審:瞿云

三審:李周穎

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·客戶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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